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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资本市场有力支持国家创新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资本市场独特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机制,更加契合科创企业高风险、轻资产的产业特征,更能满足科创企业对长期权益资金的实际需求,从而有力促进“资本—技术—产业”的良性循环。

资本市场助力我国科技创新


【资料图】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基本形成体系完整、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多层次市场架构,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市场秉承差异化定位原则,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大幅提升了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覆盖面,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其中,科创板高度聚焦“卡脖子”硬科技,重点支持六大战略新兴行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创业板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北交所重点培育“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

尽管各个市场板块设立时间不长,但其服务科创企业的作用已经展现,资本市场的科创属性明显提升。自2019年7月科创板开市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已接纳1300余家科创企业上市,首次公开募股(IPO)融资总额达1.6万亿元,占同期股市新股发行融资的76%。这些科创企业集中分布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上市融资为它们提供自身发展急需的长期资本,客观上缓解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股权资本缺乏的困难局面,有助于加速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

以改革增强资本市场支撑力

为促进资本市场更好支撑国家创新发展战略,近年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资本市场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相关部门利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基础交易制度和监管规则设计、首批上市企业准备、交易系统调试等复杂工作,确保科创板顺利开市。四年来,作为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科创板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相关举措在全市场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在科创板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4月,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牵头启动创业板改革,以更好适应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定位。参照科创板有关制度安排,创业板试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的新股发行条件、注册程序、持续监管和发行保荐等重要制度进行了针对性调整。2021年11月,北交所正式开市,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2月17日,我国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标志着全面注册制在资本市场落地实施。新规则实行多元化上市标准,强化持续性监管,简化退市流程,有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提高市场资源利用效率。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在迎来新一轮改革提升行动。2023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是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的重要文件,旨在鼓励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旨在进一步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原则,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手段,不断加强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约束。针对部分上市公司经营不规范,创新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以促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强化企业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能力。

更大力度支持国家创新战略

我国资本市场在支持国家创新发展战略上发挥着关键作用,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不够强,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有所欠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有待提高,投资者服务能力偏低。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持续深化改革,也需要通过监管约束和政策引导,不断强化市场力量对企业和投资者行为的约束力,促进市场供需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便捷达成交易。

当前,各方对于资本市场以更大力度支撑国家创新战略已有共识。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促进“资本—技术—产业”的良性循环,需要继续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的包容性和适配性,更好满足各类企业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完善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加大产品创新和制度供给,动态优化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基础性制度;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制度机制,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出台资本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措施。

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相继指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表明我国资本市场在投资者服务方面仍然存在差距。这就需要着力改善投资者服务,增强投资者信心,达到活跃市场的目的。第一,加大机构投资者配置力度,发挥长期投资者“压舱石”作用,通过价值投资的负向反馈机制避免市场剧烈波动。第二,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长期持股意愿。第三,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增强市场的价值实现功能,让投资者真正分享资本市场改革和科创企业发展的红利。

总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大趋势已经形成,新一轮改革任务目标清晰,措施有力。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资本市场将以更大力度持续支撑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协助广大投资者分享更多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成果。

(张跃文 李冬新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审核:李建军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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